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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8-08

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暴力拆迁,可现实中暴力拆迁仍然屡禁不止。那么,这些暴力拆迁涉嫌什么犯罪?普通老百姓遭遇暴力拆迁时,又该怎么应对呢?


暴力强拆者可能面临的刑责有:


01 故意伤害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造成人员受伤,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02故意杀人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03非法拘禁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限制他人自由,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04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非法破坏他人财物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5破坏生产经营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破坏农田或其他经营设施的,破坏生产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6寻衅滋事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耍横斗狠肆意滋扰的,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07非法侵入住宅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强行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注意: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08侮辱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对被拆迁人进行公然侮辱的,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09报复陷害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报复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 强迫交易罪


如果暴力强拆过程中,强迫签订协议的,强迫交易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暴力拆迁背后往往有黑恶势力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暴力拆迁背后往往有黑恶势力参与,具体表现在: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这些行为完全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侮辱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


暴力拆迁现场发现的下列人员,极有可能是黑恶势力团伙成员:


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


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


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


作为社会闲散人员积极参与纠纷、伤害类事件处置。


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泼粪泼漆)、破坏监控等。



遭遇暴力拆迁该怎么办


1.妥善保管相关证件。特别是保管好房屋产权所有证。


2.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尽可能搜集拆迁方发送的一切材料;可以在房屋周围的隐蔽处安装摄像头,拍下强拆人员和强拆行为,确认暴力拆迁主体;提前与亲友约好,对拆迁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3.果断及时报警立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公民报案,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及时调查处理并制作受案回执单交与报案人。


遭遇暴力拆迁,要第一时间拨打110,并在通话过程中做好录音工作。公安机关未及时出警的,要主动到派出所、公安局现场报警,要求制作询问材料和立案,并出具受案回执单。公安机关不出具相关文书的,要记下办案干警姓名,并在现场予以录音、录像,保留证据。没有予以录音、录像的,要在报案后做好报案时间、接警人员等信息记录。


涉及多户人员房屋被拆迁的,每家每户都要按照前述程序报警,并做好录音、录像、信息记录等工作,以相互佐证。


4.及时向监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涉及公安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可以拨打12389进行举报。发现黑恶势力参与房屋征迁的,可以进入全国扫黑除恶系统进行举报,(通过下方二维码)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举报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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