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看新闻

汇都律师有强大的行政法团队,为您提供法律顾问律师和在线律师咨询,帮助您行政法分析为您解决行政法的案例,让您更深入的了解行政法,汇都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北京律师咨询团队,汇都北京律师事务所协助与9个国家130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力争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力争十佳顾问律师咨询团队,汇都律师全称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首页>>土地征收维权>>律师看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26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经职工同意的情况下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300%中已经包含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企业需要支付的额外倍数是2倍工资。

总结来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应当支付2倍工资,这已经包括了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已获得的一倍工资。


 北京律师 劳动争议 俄语律师


上一篇:恋爱中的大额转账,能否视为彩礼?

下一篇:签了竞业协议,就一定能获得赔偿吗?

阅读排行

【公益同行·反诈护航】北京汇都律所社区反诈活动圆满落幕,用行动守护群众“钱袋子”
北京行政合规律师|企业收到行政处罚后发现事实认定有误,还能申请行政复议吗?薛晓波律师实务指引
北京行政合规律师 | 企业被连续多次检查后经营受影响,面对频繁行政检查应该怎么办?薛晓波律师实务指引
北京行政合规律师|行政机关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企业认为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怎么办?薛晓波律师实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