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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4-10
常见情形:行政机关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告知处罚依据即作出罚款、暂扣许可证等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处罚幅度超出法律规定范围;
核心误区:“行政机关处罚就必须接受”——根据最新行政复议相关规定,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依法被撤销或确认违法,并非行政机关处罚就具有绝对效力。
常见情形:公民、法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行政机关以“不属于公开范围”为由拒绝,却未提供合法依据;逾期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符合申请内容;
维权重点:重点留存信息公开申请书、提交凭证、沟通记录,依据最新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开的,可要求其依法履行公开职责。
常见情形: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不查处、对群众投诉举报不予回应;未依法履行工伤认定、社会保障给付等法定职责;涉企行政服务拖延,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北京司法特点:法院审理此类纠纷,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存在履职义务、是否尽到合理履职责任,结合2025年北京行政复议工作要求,对行政不作为依法责令履责。
1. 固定证据:留存行政决定书、执法记录、信息公开申请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明行政行为存在及自身权益受损,尤其注意留存行政机关程序违法的相关证据;
2. 明确诉求:区分撤销违法行政行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赔偿损失等诉求,结合最新《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确保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3. 优先复议:对行政行为不服,可先向作出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北京行政复议首选率高、审结率达93.6%,且简案快办可大幅缩短维权时限;
4. 依法诉讼:复议无果或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地区行政纠纷由指定法院专属管辖,需在法定时限内主张权利。
拒绝非法维权,不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对抗行政机关,不伪造、篡改相关证据,避免承担额外法律责任;
注意维权时效,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60日,行政诉讼期限为6个月,避免错过法定维权时机;
不使用绝对化表述,符合《广告法》及律师宣传规范,不泄露当事人隐私及行政纠纷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