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看新闻

汇都律师有强大的行政法团队,为您提供法律顾问律师和在线律师咨询,帮助您行政法分析为您解决行政法的案例,让您更深入的了解行政法,汇都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北京律师咨询团队,汇都北京律师事务所协助与9个国家130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力争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力争十佳顾问律师咨询团队,汇都律师全称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首页>>土地征收维权>>律师看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2-01

未约定借款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能主张逾期利息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知,借款期限内如若没有对利息作出约定,则视为没有利息,起诉时也就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利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借款人不用受到任何惩罚。从逾期还款日起,出借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借款人主张逾期利息。


上一篇:情侣之间的转账能否追回

下一篇:共享用工中,劳动者发生工伤谁担责?

阅读排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对欠钱不还、直接消失的债务人,有何解决途径?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可以向儿女主张抚养费吗?
共享用工中,劳动者发生工伤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