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看新闻

汇都律师有强大的行政法团队,为您提供法律顾问律师和在线律师咨询,帮助您行政法分析为您解决行政法的案例,让您更深入的了解行政法,汇都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北京律师咨询团队,汇都北京律师事务所协助与9个国家130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力争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力争十佳顾问律师咨询团队,汇都律师全称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首页>>土地征收维权>>律师看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8-10

【案例索引】

〔2017〕浙8601民初938号


【案情简介】

原、被告于合同中约定:原、被告一致同意本合同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并认同其效力;合同在原告将贷款资金划入被告收款账户时生效;贷款初始日利率为0.048612%,实际日利率第1至11期(贷款发放日至2016年5月3日)为0.048612%,第12期(2016年5月4日至贷款到期日)为0%;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初始日利率水平上加收50%,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日起(含发放日)计算,按日计息;如被告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原告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被告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原告以合法手段追偿贷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等)由被告承担;原告有权将被告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合同约定的应由被告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原告传递给被告的书面通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原告采用在贷款平台公告、支付宝网站公告、支付宝站内信、向被告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被告同意司法机关按照合同附件三《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约定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送达方式,均可以作为诉讼中的有效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在案涉借款合同中对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本院依此通过短信方式将案件诉讼副本材料及开庭传票推送至被告实名验证的手机〔与支付宝绑定〕,属于有效送达。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属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情形,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上一篇:人民法院查封股权后,股权受让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成立要件?

下一篇:当事人在正常的征收补偿程序中依据安置补偿方案应得的利益,均应认定为其所受到的直接损失,应予赔偿

阅读排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对欠钱不还、直接消失的债务人,有何解决途径?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可以向儿女主张抚养费吗?
共享用工中,劳动者发生工伤谁担责?